本文係2006/9 完稿
壹、前 言
台灣地區漢字地名羅馬字母拼寫長期以來有不同的形式,從已通行一百多年的「威妥瑪式」(1859年;軍語稱「韋德齋爾斯修正式」,1959年)、「郵政式」(1906年)、「國語注音第二式」(1986年),到改良自「漢語拼音」(1958年定案;1977年聯合國標準)的「通用拼音」(1998年台北市公布使用,2000年修正版),多制式多馬頭,甚是混亂,缺約束力,各行其事,使國人無所遵循,更使外國人無從瞭解,對台灣地區的國際化影響甚為嚴重。
地圖上有關地名譯註從早期採用《中英譯音表》(1944年,美國陸軍製圖局),之後律定的作業規範《地名譯註法》(1959年,聯勤測量製圖廠),或
近期(自1996年以來)羅馬拼音系統之論戰(附錄一),給予了地名譯音統一的良好契機;行政院於2002年8月22日核備教育部所呈報以「通用拼音」為中文羅馬譯音之統一標準,且內政部亦頒訂《地名英文譯寫原則》(初版,附錄二)為各界遵循使用。
本「地名譯註作業規範」即遵照教育部公布之「中文譯音使用原則」(附錄三)及內政部公布之「地名譯寫原則」(修正版,附錄四),配合相關製圖規定所擬訂的地名譯註作業法,以作為編纂各類地圖上地名英譯之依據。
就實務而論,目前國內各比例尺經建版地形圖、通用圖冊、圖集等,圖內地名大都只有中文註記;而軍用各比例尺地圖,圖內地名均採雙語註記;另國內通行之交通標示,地名亦採雙語註記,不論中央與地方所謂「雙語」意指何種譯註,不外是韋德齋爾斯式、通用拼音與漢語拼音等三種主要譯註法。就地圖產製單位而言,地圖地名譯註方式勢必配合委製者需求;因此,對於譯註作業規範需妥善訂定,進而建置地名譯註資料庫,包含韋德齋爾斯式、通用拼音與漢語拼音等三種主要譯註法,以利各項地圖製作(符現況不得不的作法)。由於地圖製作系統(數值法編印系統與地理資訊系統)不同,流程不同,相對地名註記建置方式不同,針對圖資製作中的地名部分,提出作業模式及測試結果,並以地圖製作角度來運用地名資料庫。
貳、漢字譯音探討
地名漢字拼音統一化,係處在今日國際交流頻繁的環境中,要與國際接軌非做不可的事,歷年來提倡或使用有:威妥瑪式(1859年)、郵政式(1906年)、國語羅馬拼音(1928年)
、耶魯式(1943年) 、韋德齋爾斯修正式(1959年)、漢語拼音(1958年)、國語注音第二式(1986年)、通用拼音(1998年、2000年)等等。每一種拼音系統都有其優缺點,純就學理考量,並沒有那一種系統佔絕對優勢,更非零缺點。
從語音結構而論,漢字拼音系統可概分為二大類:
一、法式拼音
又稱拉丁式拼音,或甲類拼音,以p-t-k表記ㄅ-ㄉ-ㄍ,從語音學而言,係屬合理;早期通行之威妥瑪式、郵政式、韋德齋爾斯修正式均屬之。
二、英式拼音
又稱條頓式拼音,或乙類拼音,係時代發展之趨勢,1908年劉孟揚的「中國音標表」採用以b-d-g表記ㄅ-ㄉ-ㄍ,之後建立者均採此方式,如國語羅馬拼音、耶魯式、漢語拼音、國語注音第二式、通用拼音等均屬之。
總概而論,地名漢字譯音方式近年來國內採用者主要有:威妥瑪式(概括指修正之韋德齋爾斯及郵政式)、國語注音第二式、漢語拼音及通用拼音等四種,均各有優缺點,分述如下:(四式譯註對照表,如表1)
表1:四式譯註對照表(1/2)
通用拼音(TYR)
漢語拼音(CPA)
國語注音第二式(MPSⅡ)
韋德-齋爾斯式(WGS)
四式譯註對照表(2/2)
一、威妥瑪式(早期中美合作製圖稱為韋德齋爾斯式Wade-Giles
System, WGS ,1859、1959)
韋德(Wade,1818~1895)式拼音,係根據北京讀書音所制訂拉丁字母拼音方案,以拼寫中國的人名及地名之漢字注音,最早使用於其「尋津錄」(1859年)和「語言自邇集」(1867年)兩本著作。1959年美國地名委員會(USBGN)採用韋德式羅馬注音法,並參照齋爾斯(Giles,1845~1935)的漢英大辭典(The Giles’ Dictionary,1892年上海初版,1912年倫敦再版)中之羅馬注音法加以修正,軍用地圖定名為韋德-齋爾斯修正羅馬注音法簡稱韋德齋爾斯式。譯註表,如表2。
優點:
1.具歷史性,在中國(中文)地區通行已有百餘年。
2.與現行的台灣閩南語及客語拼音系統最為相容。
3.其拼音是「英文為體,中文為用」,係依照英文的發音來模擬中文發音;就語言精確性,是最合國際音標(IPA,國際語言學會訂頒)之標準。
缺點:
1.以一撇「′」代表送氣,不易辨認,且書寫時易遺漏,而使「ㄅ、ㄆ」、「ㄉ、ㄊ」、「ㄍ、ㄎ」混淆不清。
2.以「Hs」代表「ㄒ」,並不合西方人士的使用習慣。
3.附加符號「′」、「Ù」、「Ú」、「¨」書寫或電腦輸入均不便。(韋德齋爾斯修正式已取消Ù、Ú)
表2:韋德-齋爾斯式(WGS)羅馬拼音譯註表1/2
韋德-齋爾斯式(WGS)羅馬拼音譯註表2/2
二、國語注音第二式(Mandarin
Phonetic Symbols Ⅱ, MPS Ⅱ ,1986)
教育部於民國7年11月公布施行國語注音,即今之「國語注音第一式」。嗣復鑒於東西洋交通日漸頻繁,羅馬字譯音之使用範圍日廣,乃於民國17年9月公布由錢玄同等專家制訂之「國語羅馬字」以資應用,民國29年改稱「譯音符號」;此「譯音符號」設計精密,但其四聲拼法變化較為複雜,初學者頗感不便,因而未能普遍使用。教育部為因應外籍人士及華僑子弟學習中國語言需要,乃廣邀專家學者研究修訂原公布之「譯音符號」,分別與韋德式、耶魯式、林語堂式及國內外可能見到之其他拼法,逐一比較其優劣繁簡,決定修訂原則,且定名為「國語注音第二式」。「國語注音第二式」草案於民國73年5月10日公告試用一年,經再作修改而訂稿於
優點:
1.由「譯音符號」(「國語羅馬字拼音法」,1940年頒行)簡化而成,且以調號1、2、3、4表示聲調。
2.在母音方面,更接近注音符號「簡易清楚明瞭」的原則。(例:「高」gau,而非gao;「龍」是lung,而非long)
3.有高度之精確性、系統性、一貫性,也有相當程度的共通性、方便性及傳統性。
4.據學者問卷調查了解,就英語發音習慣而言(與漢語拼音、通用拼音比較),此系統是較佳之拼音系統。
缺點:
1.此系統與耶魯系統(1943年)很相近,但一般人對其很陌生。
2.其代表1920年代結構學派對國語音韻系統的理解,未必都合於當代新學術潮流的看法與要求。
3.缺乏國際譯名標準之法定地位。
表3:國語注音Ⅱ(MPS Ⅱ)羅馬拼音譯註表1/2
國語注音Ⅱ(MPS Ⅱ)羅馬拼音譯註表2/2
三、漢語拼音(Chinese
Phonetic Alphabets, CPA ,1958)
1955~1957年中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研究制訂「漢語拼音方案」(標音系統),並於
優點:
1.國際公認的拼寫系統,1977年於第三屆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通過為國際標準,獲得ISO國際認證,具國際性、法定性與普及性。
2.舌面音ㄐ、ㄑ、ㄒ(j、q、x)及翹舌音ㄓ、ㄔ、ㄕ(zh、ch、sh)
,分別使用不同符號,不易混淆。(MPS
Ⅱ均以j、ch、sh表之)
3.歷經六年研究(1949~1956年),才提出草案;再開放研討及座談,至1958年定案。
4.本身也是一項中文輸入法,易於電腦化。
5.每個子音不論後面的母音是什麼,唸法都是一樣的。
缺點:
1.基本上是以「中文為體,英文為用」,如果中文音在英文音中不存在的話,就強制規定特定的英文字母發中文音;雖充分利用26個字母,其中q(ㄑ)及x(ㄒ)最具特色,卻也最不合音理,較不符英語直覺性。(按國際音標q代表小舌塞音,x代表舌根擦音)
2.空韻(ㄓ、ㄔ、ㄕ、ㄖ、ㄗ、ㄘ、ㄙ)加i符號,與結合韻母(ㄧㄚ……ㄧㄥ)中真正前高元音的i相混,而其他系統大都分別使用不同符號。
3.撮口呼ㄩ以Ü表示,要用上加符號,造成輸入與輸出的不便;如果省略上加符號的那兩點,那「盧」與「呂」的拼音就會混淆。
4.因係中共所訂頒,而造成意識形態之爭議。
表4:漢語拼音(CPA)羅馬拼音譯註表1/2
漢語拼音(CPA)羅馬拼音譯註表2/2
四、通用拼音(Tongyong
Romanization, TYR)
係中研院民族所余伯泉等改良自「漢語拼音」,並於1998年提供予台北市街路地名譯名之使用,譯註表,如表5。惟於2000年提出通用拼音修正版,10月7日教育部國語會公布作為中文譯音統一版本,譯註表,如表6。
優點:
1.係利用「漢語拼音」改良,集大成而來。因漢語拼音的「X」(ㄒ)、「Q」(ㄑ)容易被誤發為其他音,通用拼音的「S」、「C」則較精確不易混淆;「Jh」(ㄓ)也比「Zh」更貼近本音。
2.可運用於台、客、原住民語,符合使用鄉土語言者的習慣和需要。
缺點:
1.有甲式(接近「台灣羅馬字」)及乙式(接近「漢語拼音」修正版),兩者是完全矛盾不相容。(例:甲式的ㄅ、ㄆ以p、ph標示,乙式則以b、p標示)
2.仍有國、台、客、原住民民語間,一符多音的衝突。(例:國、台語的「如」字,皆標示為ru;又「c」在國語表ㄘ,在原住民語表表ㄗ)
3.系統尚未穩定即貿然使用(1998年,台北市),且有一改再改現象(2000年,教育部國語會),而造成多方困擾。
4.有些子音要視後面母音而有不同的唸法。例:sai,ㄙ;si,ㄒ。
表5:通用拼音(TYR)羅馬拼音譯註表(1998版)1/2
通用拼音(TYR)羅馬拼音譯註表(1998版)2/2
表6:通用拼音(TYR)羅馬拼音譯註表(2000版)1/2
通用拼音(TYR)羅馬拼音譯註表(2000版)2/2
參、地名譯註作業
一、譯音系統之政策
教育部於88年7月 7日向行政院提出專案報告,針對漢語、威妥瑪、通用及注音第二式等四套拼音系統,完成客觀性量化評估。由於威妥瑪系統,已不符合時代潮流,因此不建議使用;「注音第二式」及「通用拼音」系統也因爭議性較大,認為也不合適;經整體評估結果,以在國際上流通性較高的「漢語拼音」比較合適。專案小組建議,應再進行小幅度修訂後使用較理想,並以外加模組方式,也可以用來拼客家及閩南等母語。88年7月26日行政院召開教改小組會議決議採用「漢語拼音」為中文譯音系統,並請主管機關教育部頒訂一套統一標準。
但89年10月7日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公布「中文譯音統一規定草案」卻採用「通用拼音」;惟教育部長曾志朗於10月31日提報行政院,卻建議採用「漢語拼音」;而行政院於11月上旬將該建議案以「各方意見仍多,尚未形成共識,教育部仍須進一步溝通協調」為由退回該案。
經停擺二十二個月之後,
行政院於91年8月22日正式核備統一採用通用拼音,通過的「中文譯音使用原則」計有五項要點:
(一)為解決國內中文譯音使用版本紊亂,俾利使用者遵循,特訂定本使用原則。
(二)地名譯音以通用拼音為準;但國際通用地名或沿用已久不宜更動地名、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、行政區劃層級、國際機場港口之統一譯寫依規定辦理。
(三)護照外文姓名及英文戶籍謄本姓名譯音,以通用拼音為準。但原有護照外文姓名,及其子女的護照姓氏,及英文戶籍謄本姓名,或海外僑民姓名的譯音,得從其原有譯音方式及習慣。
(四)海外華語教學除使用注音符號者外,涉及採用羅馬拼音,以採用通用拼音為原則。
(五)有關其它中文譯音,以通用拼音為準。
另於92年8月20日修正「中文譯音使用原則」,計有八項要點,參閱附錄三
二、譯音系統之考量原則
教育部於1999年5月曾提出七項拼音系統判準:準確性、系統性、一貫性、經濟性、共通性、方便性及傳統性;前四項主要與語言因素較有關連,後三項則牽涉到社會因素。拼音系統之選定若依地圖傳播理論模式來思考,譯註者、實地現況與使用者均應有一致性;遵此,使用對象、譯註目的才是重點,即取向於「功能性」。綜合考量原則,可分下列幾方面:
(一)語音因素
1.準確性:正確表達國語之語感。
2.系統性:簡潔、對稱之表現。
3.一貫性:譯註原則應具整體前後一致之特性。
4.經濟性:具較易學習或推廣之特質。
(二)社會因素
1.共通性:具國際化與本土化,能符合國際共同語且便利於母語教學。
2.方便性:學習容易,且便於電腦輸入。
3.傳統性:尊重歷史演進,築基於先前之系統。
(三)實用問題:
1.保留傳統拼音地名範圍,不可過大;而曾經出現在著名歷史文獻(例中英法天津條約)的傳統譯法,可保留,例如淡水(Tamshui)、打狗(Takaw)。
2.音譯與意譯的拿捏,教育部與內政部地政司應共同研商訂出取捨標準。
3.「名從主人」原則,尊重原住民族留下之地名,「原文還原」,不用漢語發音來拼寫。
三、譯註規範要則
基於政策發展之確定,參照往年訂頒之「譯註作業法」及「譯音表」訂定其新的規範,使地圖編繪中對地名譯註作業有所遵循。
「韋德齋爾斯式」與「通用拼音」兩者之差異性,可說小同大異;更因遷就習慣用字,尤其是部份有文化歷史背景及沿用已久地名(內政部公告為主者),可維持舊譯名,其餘均遵照「通用拼音」譯註之,其原則與要點均已融入通用拼音譯註表(表6),可妥為運用。(若採用漢語拼音請參閱附錄五)
地名譯註規範分述如后:
(一)一般通則
1.地名中的專名(附加字)與通名(基本字),分寫之。專名大都是音譯,通名則音譯或意譯。
2.附加形容詞一般視作專名或通名的構成部分;即修飾專名的,與專名連寫(例:上七張犁Shangcijhangli);修飾通名的,與通名連寫(例:忠勤新城Jhongcin Sincheng)。
3.譯註格式,採第一個字母為大寫,其餘字母以小寫連接,二字間不空隔亦不以短劃連接。(例:太平譯寫為Taiping,而不寫成Tai Ping或Tai-ping)
4.地名由兩個,或兩個以上的詞組成時,按詞分寫,即空格隔開。(例:番仔渡頭Fanzih Dutou、十八王公Shihba Wanggong)
5.地名譯註時,所有譯音符號皆不必加註聲調。(平上去入)
6.第二漢字之後以a、o、e為開頭的音節,前面用隔音符號(-)隔開。例:Da-an Dist. (大安區)、Sian (縣)
7.以人名命名的地名,姓在前,名在後;凡名字不止一字者,前後二字音節間加短橫線,漢字音譯大小寫。(例:經國路Jing-Guo Rd.)
8.地名譯註得考慮當地歷史、語言及風俗習慣不受1.規定之限制。
(二)一般地名
1.居住地名(自然村鎮名稱)
係指某一居住地之名稱而言。一般不區分專名與通名,概依「通用拼音」譯註。
2.政區地名(行政地名)
係指行政區劃之名稱,即行政機關駐地之地名。(可參閱附錄二)
(1)專名,音譯。
若係國際通用,或沿用已久不宜更動之縣級以上者,統一譯寫(列舉式):
省名,概依「英文沿用省名」(English
Conventional Names)。
例:臺灣Taiwan、福建Fuchien
k縣市名(直轄市、縣、省轄市):
台北Taipei、桃園Taoyuan、新竹Hsinchu、苗栗Miaoli、台中Taichung、彰化Changhua、南投Nantou、雲林Yunlin、嘉義Chiayi、台南Tainan、高雄Kaohsiung、屏東Pingtung台東Taitung、花蓮Hualien、宜蘭Yilan、基隆Keelung、澎湖Penghu、金門Kinmen、連江Lienchiang
(2)通名,意譯。
行政區劃層級:
省Province;市city;縣county;鄉、鎮township;區district;村、里village;鄰neighborhood。
k具有地名意義公共設施:
A.直轄市及縣(市)「政府」指一地點時,用「Hall」。(例如:台北市政府Taipei City Hall)
B.鄉(鎮、市、區)「公所」指一地點時,用「Office」。(例如:林口鄉公所Linkou Township
Office)
C.橋,用「Bridge」。(大漢橋Dahan Bridge)
D.寺(廟、庵、觀、院、宮、道場等),用「Temple」。(善導寺Shandao Temple)
(三)水系名
1.專名,音譯。
2.通名,意譯,或音譯。
(1)意譯者:
河、溪River(高屏溪Gaoping River);
湖Lake(澄清湖Chengcing Lake);
潭、池、塘Pond(珊瑚潭Sanhu Pond);
埤、陂Reservoir(後山埤Houshan Reservoir)
(字母太多,不利表示於圖上,目前捷運站是採音譯的Pi)
圳Canal;溝Ditch;洋Ocean;海Sea。
(2)音譯者:非專指湖、潭、水利設施名稱等等地名,為專名的一部分者。
竹子湖Jhuzihhu
東湖Donghu
嘉南大圳Jianan dazun
江Jiang。
3.國際水系名之譯註
(1)國際河流(湖泊)為界河者,其正名採用英文沿用名稱。
例:黑龍江Amur River、興凱湖Lake Hanka
(2)國際河流(湖泊)越他國國境者,其在本國境內部分,以譯註中文河名為正名,副名則採用英文沿用名稱。
例:沅江Yuan Jiang(Red
River)
(3)凡不屬於一國之國際水體,概用英文沿用水名為正名,不音譯。
例:太平洋Pacific Ocean、東海East China Sea
(四)地貌名
1.專名,音譯。
2.通名,意譯,或音譯
(1)意譯者:
島嶼Island(太平島Taiping Island);
群島Islands(東沙群島Dongsha Islands);
列嶼Archipelago(釣魚臺列嶼Diaoyutai
Archipelago);
礁Reef(華光礁Huaguang Reef);
灘Bank(北衛灘Beiwei Bank);
沙洲Sand Bar(外傘頂洲Waisanding Sand
Bar);
山Mountain(雪山Syue Mountain);
山脈Mountains(阿里山山脈Alishan Mountains);
峰Peak(玉山主峰Jade Mountain Main
Peak)。
(2)音譯者:非專指山、山脈名等等,為專名的一部分者。
陽明山Yangmingshan
阿里山Alishan
(3)已為慣用者:
玉山Jade Mountain;
玉山山脈Jade Mountains;
中央山脈Central Mountains;
海岸山脈Coast Mountains
(五)交通名
1.
專名按一般地名譯註。
2.
通名則大都採意譯:
(1)機場:國際航空站International Airport。
例:中正國際航空站Chiang Kai-Shek International Airport
台北國際航空站Taipei International Airport
高雄國際航空站Kaohsiung International Airport
(2)港口:國際港口Port
例:基隆港Keelung Port
台中港Taichung Port
高雄港Kaohsiung Port
花蓮港Hualien Port
蘇澳港Su-ao Port
(3)道路
高速公路、快道、路、大道、街、巷、弄,採意譯為:Free way、Expressway、Road(Rd.)、Avenue(Ave.)、Street(St.)、Lane(Ln.)、Alley(Aly.)。
k路、街名中具方向性(E.、W.、S.、N.)或序數性(1st、2nd…)意義者,統一採意譯。
例:進化北路Jinhua N. Rd.
中山一路Jhongshan 1st.
Rd.
l路、街名中若有人名等名詞,以沿用為原則。
例:羅斯福路 Roosevelt
Rd.
中山高速公路Chiang Kai-Shek Free
way
m路、街名中若是特定意義詞,即按英文特定詞意譯之。
例:市民大道 Civic Ave.
研究院路 Academia Rd.
凱達格蘭大道 Kelagalan Ave.
(六)獨立物體
1.凡獨立建築物,專名與通名概以音譯,且將通名列入詞彙。
例:中央銀行 Jhongyang Yinheng
Yinheng……bank Þ 詞彙
2.凡獨立物體無專名,亦無副記號者(中尺度地圖),此通名概以意譯,不予音譯。
例:郵局 Post office
工廠 Factory
3.凡獨立物體無專名,而圖例載有專用符號者,不予註釋。例如在大尺度地圖上之學校、教堂、工廠、醫院、礦場等等。
(七)詞彙
1.選輯詞彙一般為通名,係便利用圖者識別地名類別之用。
2.共分三欄,通名之音譯-等義之英譯-漢字。
3.所列之通名,均以英文字母之先後順序排列之;凡等義釋文如有一意以上者,其等義釋文亦以字母之順序排列之。
例:
Dazun-Canal, ditch-大圳
Ding-hill, mountain-頂
Gang-channel-港
Jian-hill, mountain-尖
Jiang-river-江
Shan-hill, mountain, island-山
Yang-channel, see-洋
Yu-island-嶼
(八)人名譯寫原則
1.「姓」之每一個字母全部大寫(亦可第一個字母大寫,其餘字母小寫),「名」之每個漢字音節之第一個字母大寫,名字或複姓之漢字音節中間以短橫連接。「姓」在前,「名」在後為原則,姓之後加逗點;亦可依西方慣例,「名」在前,「姓」在後不加逗點。
2.護照外文姓名及英文戶籍謄本姓名譯音,鼓勵使用通用拼音。但原有護照外文姓名及其子、女之護照姓氏及英文戶籍謄本姓名或海外僑民姓名之譯音,得從其原有譯音方式及習慣。
3.護照姓名譯寫格式
(1)照外文姓名格式部分:一律使用大寫英文字母繕打,姓在前、名在後,姓之後加逗號,名字之間加短橫。
(2)複姓之英文寫法部分:外文姓名及女子婚後加冠夫姓之外文姓名繕打格式原則與前目同。
(九)外文郵件地址書寫原則
1.第一行:姓名(或商店、公司等)。
2.第二行:門牌號碼,弄,巷,段,路街名。
3.第三行:鄉鎮、縣市、郵遞區號。
4.第四行:國名 。
5.地址名稱統一譯寫方式如下表:
英文 |
縮寫 |
中文 |
英文 |
縮寫 |
中文 |
|
City |
|
市 |
Number |
No. |
號 |
|
County |
|
縣 |
Floor |
F |
樓 |
|
Township |
|
鄉鎮 |
Room |
|
室 |
|
District |
Dist. |
區 |
East |
E. |
東 |
|
Village |
|
村、里 |
West |
W. |
西 |
|
Neighborhood |
|
鄰 |
South |
S. |
南 |
|
Road |
Rd. |
路 |
North |
N. |
北 |
|
Street |
St. |
街 |
First |
1st |
一 |
|
Boulevard |
Blvd. |
大道 |
Second |
2nd |
二 |
|
Section |
Sec. |
段 |
Third |
3rd |
三 |
|
Lane |
|
巷 |
Fourth |
4th |
四 |
|
Alley |
Aly. |
弄 |
Fifth |
5th |
五 |
|
(十)海外華語教學原則,除使用注音符號者外,涉及採用羅馬拼音者,以採用通用拼音為原則。
(十一)其他中文譯音,除國際通用或特定詞、約定俗成者(如我國歷史朝代、地名、傳統習俗及文化名詞)外,以通用拼音為準。
肆、地名資料庫建置實務
地圖地名資料庫之建置完成,若結合運用於地圖生產製程上,除可節省工時外,還可減少錯誤;以往地圖上地名常出現一地多名問題,其實常常是作業人員之疏失,在二幅圖接邊時,同一地點出現不同之名稱,例如崙與崙仔、土城與塗城、大竹圍與竹圍、松竹與松竹里、永定與永定厝……等等;甚至違反製圖簡化原則,在小比例尺的地名竟然在大比例尺上沒有,例如塗城、後壁崙、頂林厝在五萬分之ㄧ圖號95213有,但在二萬五千分之ㄧ上卻沒有……等等,上述錯誤皆是製圖人員作業疏失或專業知識不足所致;現可透過地名資料庫建置過程,逐一驗證對照地圖,將錯誤一一浮現,徹底解決一地多名及簡化問題。
地圖地名譯註在實務上,以往軍用地圖所採用之韋德齋爾斯譯註法確已不符合時代需要,但現況中通用拼音及漢語拼音亦是主流,三種譯註法並存於資料庫中,以符合不同委製單位之需求。因此在地圖地名資料庫建置過程中,對現行主要譯註法可運用譯註轉換程式將各式譯註結合同一畫面,作為作業員作業時之參考,如圖1所示:
圖1 譯註轉換
現就建置實務分述如後:
一、作業流程
地名資料庫建置之作業流程,如圖2所示。首先決定作業模式,無論是決定何種系統製作圖資,地名圖層資料皆可匯出,匯出之資料可依所需之欄位蒐集及建置地名相關資料,建置後之資料可再匯入所選之作業模式,任一模式地名資料皆可相互轉換,藉由比例尺規範,可先建置小比例尺進而大比例尺,依此作業流程,完整地名資料庫即可完成;之後不論製作何種主題圖,皆可支援,不似傳統製圖,每製作一幅圖,不論比例尺,皆得重新抄排、打字,浪費人工。
圖2 建置作業之流程
二、作業模式
目前圖資製作主要有二種方式:
(一)數值法編印系統:主要運用Microstation軟體編輯修改AutoCad軟體數化圖檔之成果。故Microstation之.dgn圖檔為最後向量圖檔,本身並不支援.txt文字檔或.dbf dBASE檔,需撰寫程式從Microstation圖檔中取得註記(包含中英譯註)及坐標,再經人工方式以Excel軟體編輯;內容包含坐標、中文註記、英文譯註(包含韋德齋爾斯式、通用拼音及漢語拼音)、行政區域、所在位置之圖幅圖號(包含五萬分之一、十萬分之一、二十五萬分之一、五十萬分之一及百萬分之一)之地名資料庫。
(二)地理資訊系統(GIS):係採用ArcView或ArcGIS軟體。其中地名圖層可相容.txt文字檔或.dbf dBASE檔,只要有坐標就可將文字註記在GIS軟體上顯示,較為簡易方便。
三、作業測試
(一)數值法編印系統
其註記版在第十類,因此地名資料建置只需開啟第十類註記版檔案,進行註記轉出。主要有三項,操作說明如後:(以「台中市」幅為例)。
1.註記文字轉出
A.開啟95213台中市第十類註記版韋德齋爾斯式,如圖3。
B.匯入轉出文字之程式yy_textout並轉出文字另存新檔,95213text.txt,如圖4。
C.註記文字轉出完成,如圖5。
2.資料建置
轉出之文字檔經Excel檔轉入,欄位包含字型編號、字高、字寬、圖層、顏色、線型、線寬、角度及坐標,再由人工編輯英文譯註(包含韋德齋爾斯式、通用拼音及漢語拼音)、行政區域、所在位置之圖幅圖號(包含五萬分之一、十萬分之一、二十五萬分之一、五十萬分之一及百萬分之一),如圖6。
3.註記文字轉入
系統中所蘊含之註記文字資訊包含圖層、顏色、線形、線寬,及文字之字型、字高、字寬及放置註記之角度,自行撰寫之程式將其屬性一併記載,匯入文字後不需再修正註記之屬性,所有的屬性係與匯出時之屬性一樣,可省卻很多時間,如範例操作。
A.開啟一Microstation檔案,並匯入轉入文字之程式yy_textin,匯入檔案95213text漢語,如圖7。
B.95213text漢語匯入完成,如圖8;放大部分,如圖9。
C.同步驟95213text通用匯入完成,放大部分,如圖10。
D.比較圖3原韋德齋爾斯拼音、圖9漢語拼音及圖10通用拼音,註記內容包含圖層、顏色、線形、線寬,及文字之字型、字高、字寬及放置註記之角度都一致,惟譯註部分不同。
圖3 註記版(韋德齋爾斯拼音)
圖4 文字轉出並另存新
圖5 註記文字轉出完成
圖6 資料建置
圖7 匯入95213txet漢語
圖8 95213txet漢語匯入完成
圖9 放大95213txet漢語拼音
圖10 放大95213txet通用拼音
(二)地理資訊系統
本系統在註記文字資料的獲取與編輯和數值法編印系統是相同的,不同之處在於註記文字轉入部分。
1.註記文字轉出:同數值法編印系統。
2.資料建置:同數值法編印系統。
3.註記文字轉入
A.將.txt文字檔,轉入AcView表格中,如圖11。
B.於圖形視窗中依坐標轉入註記,如圖12;並展示中文註記,如圖13。
C.匯入韋德齋爾斯式拼音,如圖14;並展示中英拼音,如圖15。
D.匯入漢語拼音,如圖16;並展示中英拼音,如圖17。
E.匯入通用拼音,如圖18;並展示中英拼音,如圖19。
四、應用分析
本地圖地名資料庫係以製圖應用之角度加以規劃建置,可依製圖之需要選取資料編纂不同之圖資,例如:可依行政區域選取地名,打破圖號之框架,製作行政區域圖;或製作不同之比例尺地圖,不需重複再建置中文註記浪費工時,只需選取所要之圖號,即可編纂成不同比例尺、不同圖號之圖資;或委製者需求不同之中文譯註方式,可選取所需之韋德齋爾斯式、通用或漢語等三種拼音法,編纂成所需英文譯註之圖資。更重要的是本資料庫可增加欄位,具擴充性,不論自然環境,例如依地形地勢分類為山、峰、崙、坑、洞、穴……等等,再配合空間資料之等高線,對於經濟建設開發或學術研究,可做各種應用分析;或人文社經資料,例如人口(男、女)、土地面積、教育程度、職業類別……等等,再配合空間資料之圖資,對於政府地政、戶政、教育……等等開發或研究,可做各種統計分析。總之,建置此完善地名資料庫,支援各種作業系統,以符合委製者需求製作各項地圖。
圖11 文字檔匯入ArcView軟體
圖12 依坐標轉入註記
圖13 中文註記轉入完成
14 匯入韋德齋爾斯式拼音
圖15 中文與韋德齋爾斯式拼音
圖16 匯入漢語拼音
圖17 中文與漢語拼音
圖18 匯入通用拼音
圖19 中文與通用拼音
參考文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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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聯勤測量署(1971):地名漢字譯音表,聯勤測量署編印,150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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