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施行水陸地圖審查制度,設置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,自民國22年迄民國93年止,凡71年;其運作係遵照《水陸地圖審查條例》(19.1.27〜93.5.5)及其施行細則(22.9.21〜93.8.12)之規定,審定各類地圖出版物。依據《水陸地圖審查條例》第一條之規定:「凡出版之本國水陸地圖除內政部、國防部編製者外,非經審查認可不得註冊發行。」應先行送審通過獲頒「地圖發行許可證書」後,加印於圖上(早期有些採浮貼式,或僅註明證號)才能正式販售。施行的這71年間總共發出「地圖發行許可證書」有幾呢?依公告最後一張是93年4月台地字3137號《中國地圖全集》(大輿出版社)。至於首號呢?民國105年間在執行廣惠專案各類圖資之檢整時發現《中華民國郵政輿圖》(第四版,南京交通部郵政總局發行)為獲頒「地字第壹號」(25.10.20)之圖冊。如圖1。
圖1 地字第壹號發行許可證(浮貼於圖冊背頁內面)
《中華郵政輿圖》(二版)係民國8年北京交通部郵政總局在清末的《大清郵政輿圖》(1907年海關造冊處印,初版)的基礎上,補充新資料編成;本圖冊各圖,列明各省郵務局所暨郵路,附錄中包括地名索引、新舊名稱對照、鐵路簡表、航空簡表、航海簡表及英文地名索引,是研究民國郵政史的重要參考資料,保存完整。民國22年9月再版(第三版),內含中華民國各分省地圖29幅,另輿圖總目及航空郵路圖一幅。民國24年再次修訂並更名為《中華民國郵政輿圖》是第四版,計有全國總圖一(如圖2)、各省區分圖三十(福建省為例,如圖3),各分區圖內另附各省省會略圖;分圖內舉凡都邑山川、水陸路線均予表現,繪註郵政管理局、各支局所在地、郵運路線、電報局、航空路線、及長途汽車路線等等;另編訂地名索引及新舊地名表。此圖冊按規定呈送內政部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審定,於民國25年10月20日授頒「地圖發行許可證第壹號」正式發行。
據地圖學者研究指出,民國時期是小比例尺專題地圖大發展的階段,在傳承清代主題地圖的基礎上,所編製的許多主題地圖都對新中國的地圖學產生重要的影響,《中華郵政輿圖》圖冊即是一代表性著作。
圖2 輿圖總目及航空郵路
圖3 福建省郵政輿圖_編號17
註釋
1.本文修訂自中華民國地圖學會_每月一圖(2017/1):《中華民國郵政輿圖》-地圖發行許可證地字第壹號 http://www.ccartoa.org.tw/news/2017/17010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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